合同終結後可以續約嗎?
一、合同終結後可以續約嗎?
合同到期後是否自動續約,主要還是看合同的約定。第一種情況是,合同不但明確約定了期限,還約定了合同期限屆滿後,若雙方續約,須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此種情況下,合同期限屆滿後即合同效力終止。第二種情況是,合同約定了期限,但並未明確約定合同期限屆滿後是否自動續約或另行簽訂協議,在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合同到期雙方權利義務即終止;第三種情況是合同明確約定了合同期滿自動續約的,按約定處理。
但在實務中也存在合同未約定自動續期,合同期限屆滿後,一方仍按原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義務,另一方認可並受領的,視為雙方認可按原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此時並不能認為合同已自動續期,但合同履行義務一方有權按照原合同約定的標準主張相應權利。
二、勞動合同到期後會自動延續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會自動延續,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發出是否續簽的詢問函與勞動者確認,雙方溝通一致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隨着我國近年來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各種類型的合同簽訂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因此我們需要在平時的生活中就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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