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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老是被別人佔用,怎麼處理?

一、車位老是被別人佔用,怎麼處理?

車位老是被別人佔用,怎麼處理?

1、打電話給佔位車主——這是最快也是最有效的辦法,一般情況下車主知道自己佔了別人的車位會覺得理虧,也會迅速趕來把車挪走。

2、車位鎖——如果是小區自己家的車位可以給車上一個車位鎖,自己車子不在的時候直接落鎖,妥妥的不用擔心車位的問題了。

3、報警——報警也是很常見的維權方法,有的車主就是不挪車,或者説車上沒有留有電話,這個時候報警,告訴警方車牌,警方會發一條短信通知車主的。

4、文字警告——有些車主佔用別人車位還有理了,而且是長期佔用,怎麼都不講道理,在紙上寫上想説的話,放在車上雨刷的位置,用道德去約束對方,語言不要過激。大概的意思就是表達出這車主老是佔用別人車位。

5、叫拖車——尤其是地下停車位,很多時候是沒有保安管的,物業協調也沒有用,停車時間,上班時候都隔開,留文字紙條也不管用。如果是長期這樣佔車位,可以試用一下叫拖車把拖走。

6、找業主委員會——基本上自己的車位都是在自己的小區的車位被佔,簡單粗暴的方法不管用也不可取,物業保安不管的話就找業主委員會,讓業主委員會解決。

二、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並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上述四種解決糾紛的途徑中,仲裁和訴訟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協商、調解則不具有,因而當事人對協商和調解達成的協議可以反悔。當然,究意採用何種途徑去解決一個具體的民事糾紛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意願。

綜合上面所説的,車位被他人佔用一定要選擇利用文明的方式來進行處理,首先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話那麼就可以利用業主委員會來調解,或者是走法律的流程來進行處理,只有處理的方式妥當,那麼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失。

標籤: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