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孤立學生的概念是什麼?
一、老師孤立學生的概念是什麼?
刻意孤立”首先主觀上是故意而且針對特定學生,具有相對性、持續性,非因疏忽而沒有關注到學生的需求;行為表現上,可以是對學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迴應、指使其他學生孤立特定學生或者物理上隔離(比如單獨坐在最後一排)等;後果上,導致學生得不到老師的關注和正常的同伴關係,產生心理上的壓力。
1.單獨安排學生坐在教室裏特殊的角落。有些老師在管班或者上課的過程中,覺得哪個學生紀律不好,不思上進,就把這些學生一個人安排在教室裏特殊的角落,讓這些學生長久地坐在教室最後一排,或者是坐在第一組和最後一組的第一桌或最後一桌。
2.長久地對學生實施“冷暴力”。有些老師在平時的教育教學過程中,對於一些不聽話,紀律懶散的學生,教育幾次沒有效果後就開始對這些徹底放棄,實施“冷暴力”。
3.不給學生參加集體活動。對於一些經常違紀的學生,老師由無奈轉為憤怒,禁止他們參加一些班集體活動,如不用他們做課間操,禁止他們參加班級的大合唱比賽、體操比賽、軍訓會操等集體活動。
二、國家法律對於體罰有哪些明文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對於教師體罰學生的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對於體罰學生的教師本人可以進行以下處罰:
1、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按現行教師管理權限,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教育部門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解聘包括兩種:解除崗位職務聘任合同,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師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謀職業。
2、體罰學生情節嚴重(如手段殘忍、造成傷害甚至死亡結果),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因體罰學生對學生或學校造成損失或損害的,還應依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綜上所述,上文已經對老師的冷暴力行為進行了一個詳盡的説明,老師冷暴力和體罰孩子本身就是不對的,遇到這種權益被侵犯的事情,不要害怕和慌張,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衞自己以及孩子的權利。
-
婚姻法離婚姻法離婚規定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精選律師·講解實例新婚姻法怎樣規定離婚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rn第三十一條男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有對女職工在孕產期的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
-
夫妻財產約定是贈與嗎?
夫妻財產約定是贈與嗎?不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可以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作出約定,可以約定為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而夫妻財產贈與是指夫妻一方將自...
-
我國婚姻法對女性保護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精選律師·講解實例婚姻法對軍婚有哪些保護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