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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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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是什麼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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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是什麼

依照我國《刑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是一種特殊形態的故意犯罪,構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須具備故意犯罪的一般條件外,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共同犯罪的主體要件是必須二人以上
共同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兩個以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這裏所説的人,既指自然人,還包括單位。
(1)共同犯罪的犯罪主體的數量要求是必須二人以上。可以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兩個以上的單位,還可以是自然人和單位共同實施犯罪。
(2)共同犯罪的犯罪主體的資格要求必須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如果犯罪主體是自然人,則必須都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2、共同犯罪的主觀要件是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所謂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過彼此的意思溝通聯絡,認識到其共同的犯罪行為會發生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並遂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危害社會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