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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是不是家庭暴力

家庭冷暴力是不是家庭暴力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眾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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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態度冷漠、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夫妻雙方都是冷暴力後的受害者,兩敗俱傷。往往還會不經意地讓家庭冷暴力漫延至家中的小孩,對下一代的傷害更是隱性的、潛移默化的,傷害之大是無法預計的。

這種暴力一般表現在夫妻之間矛盾雖不訴諸武力,但卻通過暗示的威脅、言語的攻擊,在經濟上和性方面進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來摧殘對方,使婚姻處於一種長期的不正常狀態。這種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殘,在某種程度上比肉體的傷害更可怕得多。處於家庭冷暴力中的人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變得脆弱易激動,心理上常常處於孤獨狀態。

看過《不要和陌生人説話》的觀眾都會同情梅湘南的遭遇,痛恨安嘉和的暴戾。其實,在現實婚姻生活中,一些家庭暴力正是由“冷暴力”肇始,日積月累釀成悲劇。據統計,八成離婚案件存在着家庭冷暴力。

對於孩子的傷害,往往在心理諮詢常見的病症是是造成孩子自卑、自閉、注意力不集中等成長問題。

一個本該是避風躲雨的“港灣”竟然成了一個冷酷無情的冰窖。可以看出少數婚姻能在這樣的低温下生存 ,真沒有這個必要。

家庭暴力可以由警方介入,那麼“冷暴力”呢?消除“冷暴力”,靠外力強制介入顯然不現實,此時我們更需要的是心理建設。

自古以來,人們就愛用“夫妻本是同命鳥,家庭冷暴力病苦來時相扶持”來形容“家”的重要。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細胞”就是家庭。所以,“家庭暴力”不僅危及一個家庭的幸福,也危及社會的安定團結。所以,我們要對社會做貢獻,首先,搞好家庭的幸福美滿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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