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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被冷暴力算是家庭暴力嗎

一、婚內被冷暴力算是家庭暴力嗎?

婚內被冷暴力算是家庭暴力嗎

冷暴力應該算家庭暴力。冷暴力通過冷淡、輕視、放任、疏遠和漠不關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傷害。但是由於不存在實質的侵害行為,因此冷暴力的取證會比較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二、家庭暴力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條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三、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證據?

(1)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受害人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後,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髮、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3)平時注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綜上所述,雖然冷暴力可以被認定成家庭暴力,但如果通過報警處理家庭暴力,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冷暴力的,公安機關也無法對另一方進行實質性的處罰,受害人平時可通過錄音錄像,聊天記錄等證明存在冷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