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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正當防衞輕判可以嗎?

家暴正當防衞輕判可以嗎?

據相關數據顯示,一些婦女在家庭生活中受到家暴行為,並且隨着現代生活壓力的加大,這個數據呈明顯上升的狀態發展。雖然我國法律對家暴的具體嚴格規定,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難以起到警示和預防作用。一些婦女甚至在家庭暴力中不敢反抗,那麼家暴正當防衞輕判可以嗎,本站小編將在下面説明。

一、什麼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家暴正當防衞輕判的法律依據

最高法等四部門發佈《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意見》第三部分就家庭暴力犯罪的定罪處罰提出了指導意見,明確了虐待罪、遺棄罪的認定。對於被告人主觀上不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剝奪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是出於追求被害人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長期或者多次實施虐待行為,應當以虐待罪定罪處罰。對於只是為了逃避扶養義務,並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將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棄置在福利院等場所,一般以遺棄罪定罪處罰。對於為反抗、擺脱家庭暴力而傷害、殺害施暴人構成犯罪的案件,應充分考慮案件中的防衞因素和過錯責任,根據案件情況,依法定罪處罰。只要符合正當防衞條件的,就應認定為正當防衞,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屬於防衞過當的,應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於因遭受嚴重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施暴人,可認定為故意殺人“情節較輕”。被殺害施暴人的近親屬表示諒解的,在量刑、減刑、假釋時應予以充分考慮。

根據以往案例和《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來看,家暴正當防衞輕判是完全可能現實存在的。這樣的判例和法律依據保護了受害者這樣的弱勢羣體,使得家庭暴力行為得到有效的控制,從法律層面上規定更是使得家暴行為受到嚴厲的打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鶴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