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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暴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嗎?

什麼是家庭暴力?離婚後遭遇前任施暴是否屬於家庭暴力?

離婚後的暴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嗎?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具有家庭寄養關係的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視為家庭暴力。

已經離婚的夫妻,按照現有法律規定,產生施暴行為已不屬於家暴範疇,只是由情感糾紛引發的暴力行為。而是否被認定為家暴,則直接關係到受害者能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公權救濟,以及在後續訴訟中能否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在財產分配上得到公平待遇。

家庭暴力通常被設定在法定的家庭成員內部,不包括那些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的前夫妻關係,以及處於戀愛和同居階段的親密關係,但習慣用“武力”解決問題的施暴者,在內心深處有強烈的控制需要,傾向於把確定戀愛關係的伴侶,以及離婚後的前妻當做“自己的人”,受害者稍不順從,就會遭受暴力,想要分手離開或提出分割財產要求,會激發其更強烈的憤怒,輕則拳腳相加,重則觸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