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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有哪些類型,家庭暴力有什麼法律後果

一、家庭暴力有哪些類型

家庭暴力有哪些類型 家庭暴力有什麼法律後果

(一)人格障礙佔家庭暴力的,其中以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和衝動型人格障礙居多。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從兒童時期就有暴力行為記錄,這類病人不僅是家庭暴力的實施者,而且是社會暴力的製造者。他們不僅經常毆打妻子或孩子,還威脅配偶不得離婚。衝動型人格障礙常為一些瑣碎小事大發雷霆,進而出現暴力行為。而他們的配偶一旦提出離婚即痛哭流涕或者以死相要挾。

(二)情感障礙中的躁狂症病人通常無暴力行為,只是在病情嚴重發作時有暴力傾向,但易較快消失。抑鬱症患者的暴力行為後果較為嚴重,多可發生兇殺或自殺現象。

(三)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可出現嚴重的暴力行為和自殘行為。他們有時把自己的配偶當成魑魅魍魎進行毆打,常常把親人打的鼻青眼腫、頭破血流甚至殘廢。

(四)更年期精神病以女性居多,暴力行為也常見於女性。嫉妒妄想是更年期精神病的主要症狀。她們因無中生有地懷疑丈夫另有新歡而不斷地辱罵和毆打自己的忠實伴侶。

(五)經前期綜合症是引起家庭暴力頻繁發生的主要原因。有經前期綜合徵的婦女幾乎每月都會挑起家庭爭端,所謂小吵天天有,大打月月有就是指這類家庭。

二、實施家庭暴力有什麼法律後果

對家庭暴力的範疇作了明確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從這一規定看來,我國法律上對家庭暴力採取了嚴格界定,認可的主要是行為人以作為的方式實施的身體及精神暴力,對於行為人以不作為方式實施的冷暴力等更為隱祕的行為暫時還沒有認定。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婦女權益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等相應的法律責任。下面分別介紹:

(一)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受害發婦女還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二)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婦女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婦女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但尚未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上文中小編已經對這個問題作出了詳細介紹。家庭暴力行為屬於《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規定的法定離婚過錯行為,因此實踐中要是夫妻因此而離婚的話,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做出離婚損害賠償。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