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怎麼辦?
劉女士今年35歲,結婚10年,10年來劉女士的家庭生活苦不堪言。她的丈夫王先生性格暴躁,經常對她拳腳相加,大打出手。被丈夫打的遍體鱗傷幾乎是劉女士的家常便飯。
對丈夫的粗暴行為,劉女士始終採取隱忍退讓的態度,忍無可忍時就離家躲避,這時,王先生就會發瘋地去找她,找到後既痛哭流涕、表示道歉,又作揖下跪、苦苦哀求,發誓以後不會再打罵她。每次,劉女士看到丈夫知錯,便原諒了丈夫,隨他回去"好好過日子"。可是過不了幾天又遭到丈夫的毒打。
對於丈夫的暴行,劉女士也曾求助過親戚朋友,甚至當地的居委會,每次親戚朋友的勸解,王先生都會表示知錯,要痛改前非。但是,事後就會把自己説過的話忘得一乾二淨。於是,周而復始地打罵-道歉-再打罵-再道歉-再打罵便成了他們生活的主旋律。
最後,劉女士在一個律師朋友的建議下,終於鼓起勇氣向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依法拘留並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了王先生,法院審理後,判處王先生有期徒刑九個月。王先生的暴力行為不僅毀掉了自己的家庭,還使自己鋃鐺入獄。
【律師點評】
家庭暴力,在一般意義上講,是指在具有血親或姻親關係的家庭成員之間,行為人以毆打、捆綁、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給他人的身體、精神、性等方面侵害的行為。由於受傳統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一些家庭暴力受害人家庭觀念重,在遭受暴力的時候往往忍辱負重,再加上施暴者和受害人都缺乏法律意識,使得家庭暴力的悲劇不斷髮生,尤其是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家庭暴力現象更是普遍。
支招:
婦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於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受所謂的“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影響,逆來順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選擇正確的維權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對施暴方予以勸阻,對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向婦聯或婦女公益組織等求助,或者撥打“110”報警,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
對於已構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為,受害婦女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對於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於被害人因受強制、被恐嚇等原因不能告訴或者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代為告訴。
此外,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婦女可以遭受家庭暴力為由要求離婚,並在離婚時獲得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在內的離婚損害賠償。
-
家庭暴力法律啟示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
-
反家庭暴力法典型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
-
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法律是什麼
一、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是什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有關規定可知,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二、怎麼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1、遭遇家庭暴力存在哪些救濟途...
-
家庭暴力的應對方式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的應對方式有哪些?1、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2、向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求助,請求予以勸阻、調解;3、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