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房產遺產税徵收標準是多少?

房產遺產税徵收標準是多少?

一、房產遺產税徵收標準是多少?

房產遺產税徵收目前法律沒有規定的標準,在遺產的繼承過程中,需要按照實際繼承產生的費用支付。如果房屋所有權人已經不在了,一般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辦理房屋的繼承公證;房屋的所有額法定繼承人都帶着身份證明、户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到公證處來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受理後按照規定對當事人所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調查,對所有的法定繼承人來逐一問訊筆錄,記錄在案,委託評估公司來評估、出具相應評估報告;確認沒有錯誤後,根據上述證言、證據等來出具公證書;繼承人要帶着身份證明、房屋房權證和公證書到房管部門來申請繼承的變更申請,房管部門工作人員要受理、審批、出證;

二、代位繼承適用的範圍是什麼

1、被代位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這既是我國代位繼承成立的首要條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與轉繼承的重要區別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被代位人的旁系血親或直系長輩血親均無權代位繼承。原則上代位繼承人沒有代數限制。我國《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於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

5、代為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繼承人的法定繼承權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遺囑繼承權,則該遺囑會因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時不發生代位繼承。

6、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多少,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

遺產徵收税務需要按照不同的情況進行税務的徵收,代位繼承的適用範圍是被代位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只適用於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是不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