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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歸一方協議書有效嗎?

夫妻共同財產歸一方協議書有效嗎?

一、夫妻共同財產歸一方協議書有效嗎

是有效的,雙方可以就財產簽訂協議,歸一方所有。在婚內財產協議當中,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內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歸屬一方的約定,是有效的。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之間可以訂立協議,對婚前或婚後的財產進行約定,這種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有些情況下夫妻之間的約定可能是無效的,比如,夫妻一方存在出軌、家暴等行為,作為離婚及財產分割條件,此類忠誠協議主流觀點一般認為是無效的。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特點是什麼

1、時間的限定性。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係為止的婚姻關係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未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後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

2、僅侷限於所有權範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共同財產歸一方協議的書是有效的,從領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婚姻關係之前所獲得的財產都屬於婚內共同財產,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管理,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倆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平均分割,一人一半是最好的,存在過錯離婚的情況,對過錯方可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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