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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結婚兩個月退彩禮不?

雙方結婚兩個月退彩禮不?

一、雙方結婚兩個月退彩禮不?

如果雙方協商同意退還的,則不需要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歸還。如果不同意歸還的話,需要符合歸還彩禮的相關條件。可以退還彩禮的條件有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或者辦理結婚登記以後未生活在一起的,則需要退回彩禮的金額。

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辦理結婚登記以後未生活在一起的,則需要退回彩禮的金額。

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生活困難”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該條例。還有就是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例如在彩禮網上用户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機號或郵箱,就可以很簡單為朋友送上幾注彩票和一段圖文並茂的祝福,不僅關心、維繫了朋友,同時也傳遞着希望朋友發財等美好寓意。

二、哪些情況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説明: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粧,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粧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於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民法典》彩禮錢法律規定有如果有包辦和買賣婚姻的現象,則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雙方在自願結婚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風俗支付一定數額的彩禮錢,但不能夠強迫雙方購買首飾、車輛等相關的財物。

日常生活中,彩禮其實是一種民間的習俗,但是這種民間的習俗在本質上是法律關係中的贈與,但是和普通的贈與不同的是,這種特殊的贈與的請求返還的條件是被我國法律法規做出了嚴格的限制的,不符合條件的是不能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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