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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有親筆簽名但未寫年月日有效嗎?

一、自書遺囑有親筆簽名但未寫年月日有效嗎?

自書遺囑有親筆簽名但未寫年月日有效嗎?

1、自書遺囑有親筆簽名但未寫年月日無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有效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實質要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2)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4)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二、遺囑生效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立遺囑是公民的一項私權行為,表現為公民對個人財產的自由處分。公民可以在遺囑中自主決定其遺產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國家、集體或其他公民(此類遺囑在法律上叫遺贈)。當然,遺產承受人有權按照遺囑接受或放棄遺產。

對於一個形式上完備,內容確定的遺囑在遺囑人死亡時生效。但遺囑生效後,並不表明遺產承受人在任何時候均可不受阻礙地行使其繼承權利。

遺囑要想生效,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

(一)遺囑人立遺囑時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強迫或者欺騙的情形。

(二)如果繼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勞動能力、生活極度困難,遺囑中必須要給這樣的繼承人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

(三)病危時的口頭遺囑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人做見證,而且這兩個人本身不能是繼承人或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公民可以選擇自書的方式訂立遺囑。根據規定,此種方式訂立遺囑雖然不需要由見證人,但是需要遺囑訂立者自己書寫遺囑的內容,並且需要在遺囑上籤上自己的名字、並註明訂立遺囑的日期。若是隻有簽名沒有日期也會導致遺囑無效。

標籤:親筆簽名 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