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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年月日的自書遺囑有效嗎?

一、沒有年月日的自書遺囑有效嗎?

沒有年月日的自書遺囑有效嗎?

未註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屬無效遺囑。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二、遺囑有效有以下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因此,自書遺囑無論公正與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公證

沒有年月日的自書遺囑明顯缺少了法律要求的判斷遺囑有效性的條件之一,因此事沒有法律效力的。作為遺囑人,在立遺囑的時候務必明白遺囑在法律上所要求的必備條件,包括簽名、具體日期,內容真實且照顧沒有生活能力的繼承人等。

標籤:遺囑 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