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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見證自書遺囑未簽字有效嗎?

律師見證自書遺囑未簽字有效嗎?

一、律師見證自書遺囑未簽字有效嗎?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但是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並且必須為立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所以説自書遺囑只要具備以上要件就合法有效,一般不要求必須有見證人在場。即便是請了律師見證,律師不簽字也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然後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為最後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應該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二、遺囑見證人要符合哪些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年滿l8週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已滿16週歲不滿l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2、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雖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沒有從事遺囑見證活動的能力。

3、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係。因為有利害關係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利害關係人包括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或者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這兩類人不能作見證人。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人寫遺囑會請律師見證,其實自書遺囑不用見證也生效,請律師的好處是為了保障遺囑內容的全面。自書遺囑生效要件包括必須是當事人親自書寫、留有自己的簽字,日期要全面準確等。在所有遺囑方式中,自書遺囑是比較常見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