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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財產不處理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對財產不處理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一、對財產不處理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對財產不處理的離婚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協議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1、雙方的身份證、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狀態一欄應顯示“已婚”字樣,如未顯示,需要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方能協議離婚;

2、《結婚證》原件;

3、簽字確認的《離婚協議書》;

4、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三、無法協議離婚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起訴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1、離婚起訴狀。當然也可以到法院口頭起訴,法院會做相應的記錄。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6、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事實上,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問題本身就是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處理的,原則上協議離婚時要處理好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但具體的處理方案也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不過,現在協議離婚是有30天的離婚冷靜期的,在離婚冷靜期內無法提前辦理離婚證。

標籤:財產 離婚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