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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協議離婚財產分配有異議如何處理?

一、對協議離婚財產分配有異議如何處理?

對協議離婚財產分配有異議如何處理?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一方反悔,可以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登記離婚時雙方自願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一定條件下可以提起通過訴訟重新分割。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仍在訴訟時效內的可以再次起訴,但能否享有勝訴權,就要看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如果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則法院將駁回的訴訟請求。

二、不離婚可以要求分割財產嗎?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由於婚內財產分割不利於婚姻家庭的穩定,故法院一般不會判決婚內分割財產。但是,隨着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實踐中經常會發生出軌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嚴重侵害不願離婚的另一方的利益。此時,不離婚不可以分割財產將會產生嚴重的不公。因此法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財產。重大理由有:

1、 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溝通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侵害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行為;

2、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中發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要達到“嚴重”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意義上的生活消費、經營支出就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另外,不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財產問題一直以來都是離婚夫妻爭議比較大的一個問題,很顯然,大部分人其實都想要在這個時候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在互不相讓的情況下,自然也就會因為財產分割而產生爭議。此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協商處理共同財產,那麼還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對共有財產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