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不退的法律規定有什麼情形?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理論上、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司法實踐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是一致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對該種情況確定不予返還,主要理由:首先,在當地廣大農村地區,一貫將舉行結婚儀式並共同生活視為男女結婚的標誌。其次,兩年的限制主要是基於訴權的時限原則。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都是希望長期共同生活,如果雙方不辦結婚登記同居生活時間較短,雙方訂立婚約的目的沒有實現,那麼彩禮還是需要返還的。同居生活的時間限制,主要還是參照訴訟時效的規定來確定。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如果雙方解除這種所謂的“婚姻”關係,將會給女方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確定這種情況下彩禮不再返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於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
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因為男女雙方訂立婚約後,就以未婚夫妻的名義交往,在交往過程中,雙方都在為將來締結婚姻做着準備,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會給對方帶來很大的痛苦。這種情況下婚約的解除並不是當事人的意願,如果再將彩禮予以返還,就有點不近人情,與風俗習慣相違背。這裏需要註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由此可見,中國傳統的彩禮自古就是婚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訂婚之後,很容易出現較多異常情況例如雙方未登記結婚就已生育子女的、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雖然給雙方帶了極大的痛苦,但根據規定,這種情況下彩禮是不用退還的。
-
剛結婚就離婚賠彩禮嗎
一般情況下,離婚後彩禮錢是不需要退還的,但符合以下三種情況的需要退還。一是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二是領取了結婚證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的。三是婚前支付彩禮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
起訴離婚後再次起訴返還彩禮女方父母有沒有義務償還
律師解答:有。律師解析:離婚彩禮一般都是不用返還的,但存在給付彩禮的一方生活困難、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等情況需要返還。除非存在法定的返還彩禮情況,否則離婚時,結婚的彩禮都不需要進行返還,法定的返還情況有三種,一種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一種是辦理結婚登記後沒有生活...
-
什麼條件下要求返還彩禮
律師解析:1、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2、男方在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通常視為對女方的贈與...
-
離婚時可以要回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時想要要回彩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才有可能在關於彩禮的訴訟中獲得勝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