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彩禮

領養孤兒公證如何辦理

彩禮2.78W

那些無父無母的孤兒,在滿足規定條件的時候,可以被好心人領養。而此時對於收養人而言,也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除此之外,有的人在辦理了領養之後還會做一個公證。那麼領養孤兒公證如何辦理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領養孤兒公證如何辦理

一、領養孤兒公證如何辦理

第一步,申請

收養人,送養人和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須共同到收養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證明。收養人的申請書成立領養的協議書有識別能力的收養人的同意書以及嬰兒的出生證,縣以上醫院的不育,絕育證明等證件。

第二步,審查

公證人員向當事人詢問或到當事人所在單位,街道和羣眾中進行調查,弄清楚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件是否真實,合法領養當事人是否符合條件,成立領養是否確係當事人自願,收養人有無不良動機及收養人的經濟和健康狀況等。

第三步,辦證

經審查後,凡符合的,應予辦理,製作公證書,證明領養成立。不符合領養條件的,不予辦理領養公證,並向當事人説明不予辦理的理由。當事人對此不服的,可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訴,由授理機關進行處理。

二、辦理領養孤兒公證要注意什麼

(一)、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二)、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需徵得有撫養義務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允許監護人將其送養。

(三)、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不得借領養名義買賣兒童。

(四)、領養關係當事人必須親自辦理領養關係公證,居住在異地的當事人提供的協議書必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

(五)、必須由生父母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六)、有配偶者領養子女,須夫妻共同領養。

領養孤兒的,不管是收養人還是被收養人都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除此之外,還需要按照規定辦理領養手續。至於公證,則法律中沒有作出強制要求,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有進行公證的必要。需要注意,即使不公證,也是不會影響領養行為的效力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