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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離婚協議書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婚前房產離婚協議書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夫妻在想要離婚的時候,一般為了保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一般是需要簽訂離婚協議書的,那麼,婚前房產離婚協議書應當如何撰寫呢?小編蒐集了一些有關婚前房產離婚協議書的資料,包括婚前房產離婚協議書的格式、應當包含的內容等等,供大家參考。

一,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沒做公正照樣是你個人的財產。

二,農村自建房是你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因拆遷產生的現金補償或者是回遷,在法律上都改變不了是你個人所有的性質。

三,只要你有證據證明這是你的個人財產,即使在離婚協議上沒有寫明,對方因財產分割而起訴你,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你擔心以後時間久了,證據有可能滅失,那就更沒必要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意思就是對方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問題後悔,從而提起訴訟的期限只有一年,一年後即使證據滅失,對方想提起訴訟,法院也不會受理。

1、婚前財產在協議離婚時不需要寫入離婚協議書,因為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涉及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2、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63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協議離婚時,只能處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不能分割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所以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需要寫入離婚協議。

3、如果對方説隱藏了財產,那麼必須證明所謂被隱藏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否則對方的主張不能成立。

在撰寫婚前房產離婚協議書的時候,大家只需要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以及在離婚之前夫妻雙方協商的有關夫妻雙方的婚前和婚後的各項財產,包括房產應當如何分配等等問題,以及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也是應當在離婚協議書中説明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