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法院會調查銀行嗎?
一、離婚財產法院會調查銀行嗎?
1、離婚財產法院一般不會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的,只有在當事人提出調查的申請之後,法院才會調查銀行賬户。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2、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4、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申請不予准許的,應當向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送達通知書。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的次日起三日內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書面申請複議一次。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覆。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如果真的需要調查對方在銀行的存款,即便是律師事務所都沒有這麼大的權力的,因為銀行有義務替客户的隱私保密,也只有在見到法院的相關文書之後才會透露銀行存款數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費用,通常情況下都是由當事人自己承擔的。
-
結婚一年就離婚的財產怎麼分?
一、結婚一年就離婚的財產怎麼分?如果是屬於婚前財產,那麼離婚時,另一方是分不到一分錢的。如果屬於夫妻間共同財產,那麼就要另當別論了。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分割,佔為己有的行為。離婚財產分割在一般情況下,是對夫妻雙方...
-
自願離婚無共同財產分割怎麼寫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口頭贈與房屋有效嗎?
父母贈與房屋給子女的情況十分常見,通常雙方會直接在口頭上説明贈與的情況,沒必要簽訂合同。但是如果父母和子女雙方或是和另外的兄弟姐妹出現了矛盾,就會對之前口頭存在的合同產生糾紛。那麼這時沒有具體書面合同的贈與關係是否有效呢?根據法律的規定,合同不僅僅是...
-
簽完婚內財產協議可以反悔嗎?
現在很多夫妻為了以防自己在婚內的權益受到侵害,或者是處於其它的原因考慮會簽訂財產協議,來確定財產的處分以及產權的歸屬問題。但是也會遇到有些人在簽訂協議之後會覺得協議不利於自己而反悔,不按照協議的內容來履行。當事人要知道一旦簽訂了財產協議對雙方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