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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房產能賣嗎?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房產能賣嗎?

一、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房產能賣嗎?

如果去世的一方還有其他繼承人,則需要等遺產分割清楚後才能賣房。去世的一方的法定繼承人,包括他的父母、配偶、子女,一起到當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再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當雙方成為夫妻之後,在婚姻還是得到法律認同的情況下,也就是婚姻關係任然持續存在的情況下所擁有的物資都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如果在結婚後購買的房產,應當是夫妻雙方享受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處理的權利的,所以只有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有資格賣出共同購買的房子。

1、過世一方生前立有遺囑的,其房產由其配偶繼承,則另一方可以將房產過户後到自己名下再行出售。

2、過世一方生前未立遺囑的,過世一方的房產份額需要按民法典的規定進行繼承,如果過世一方還有子女或父母等繼承人,繼承人有權利繼承相應的份額,健在的配偶在此種情況下不可直接出售房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綜上所述,在夫妻共同財產中,房產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一方因為意外去世,存在多個繼承人的,應該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辦理,等遺囑公證手續做完後,可以將房產出售變賣。離婚房產過户涉及離婚協議書、房產證及繼承人法定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