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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遺產未分割共同共有財產怎麼起訴

一、夫妻一方去世遺產未分割共同共有財產怎麼起訴?

夫妻一方去世遺產未分割共同共有財產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夫妻一方去世遺產怎麼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三、遺產分割糾紛的訴訟狀基本內容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如果是丈夫和妻子一方去世了,而且雙方當事人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問題也沒有什麼其他特殊的約定,那婚內共同財產當中的一半財產才是逝者的個人遺產,所以得先把共同財產區分完,才能由其他繼承人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