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公要離婚財產怎麼分?
隨着我國法律程序的不斷完善,在解決生活中的種種問題包括婚姻問題,需要按照相關法律程序來進行,一般在離婚過程中的孩子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問題在婚姻法中有所體現,穿來保障雙方的權益不受侵犯,那再婚老公要離婚財產怎麼分?下面就詳細介紹。
《婚姻法》對離婚時財產分配原則
1、《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 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 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 方應當予以補償。
《婚姻法》對有過錯一方導致離婚的相關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過1萬元。
1、如房子在婚前買斷,則可認為是婚前財產,不分。如婚後還在供,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你不必在意你有沒有收入,他的錢就是你的錢。婚姻存續期間的勞動收入(工資)、連知識產權全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基本上你們夫妻結婚的時候產生的一切都是。
3、但有例外,如受傷別人賠的醫療費,醫療補助費,遺囑寫明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則即使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也是歸一方,而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軍人有特別規定,他是老師,這裏不討論
法律就是來保障人民生活中種種問題中民眾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犯,在解決婚姻問題的時候要依據婚姻法來解決,主要來解決孩子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的問題,從而能夠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我受到任何損失。
-
房產加名字離婚分割是怎樣的
一、房產加名字離婚分割是怎樣的1、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
-
離婚財產分割無效範本是怎樣的?
一、離婚財產分割無效範本是怎樣的?在離婚協議的約定中,由於當事人的無效約定情形很多,但最常見的情形有以下六種:1、約定某一方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只有沒有違反婚姻法律、法規,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且這種權利不受他人干涉。因此頂泰律...
-
應該怎麼防止婚前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生活中,男女雙方在結婚時濃情蜜意,通常不大注意財產混同問題,心中總是想着兩個人一起拼搏賺錢,不分彼此。但是這種想法有一些潛在的風險,若干年後,雙方一旦因為種種矛盾造成感情破裂,走向離婚,財產問題就不得不拿到桌面上來談。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
-
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可以嗎?
一、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可以嗎?只要雙方都同意的話離婚房產可以歸孩子所有。父母將所購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且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係成立。“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