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再婚父母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再婚父母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改革開放不僅僅讓我們的經濟蓬勃發展,錢包裏越來越有錢,我們的思想也隨之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越來越開放,離婚在中國原來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就算再不合適也要忍着過完一輩子。然而現在離婚在社會已經成為一個很常見的現象。近十年中國離婚的人越來越多,再婚的人越來越多,子女也都希望自己的父母再婚後有更好的生活,當生活不盡如意再婚後再次離婚,那麼就會牽扯到再婚父母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下面就讓小編告訴大家再婚父母離婚財產分割相關的法律知識。

一、父母再婚財產怎麼分

對於遺產,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再婚之後的財產。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各方婚前的財產屬於各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進行繼承。如果對方子女對老人進行了贍養的話,可以依照《繼承法》分得部分財產。對於父母婚後的財產,首先要在父母之間進行一次劃分,在劃分之後劃歸於過世方一方的財產再由未過世的父親或母親與過世方子女共同進行繼承。

二、老年人再婚共同財產問題

隨着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通過再婚重又找到了相依為命的伴侶,重又體味到了家庭的温暖,重又過上了幸福美好的老年時光。但是老年人再婚所引起的財產爭議確是呈逐年上升趨勢,甚至有些引發成了極為惡劣的案件,既給一些家庭造成了不幸,又造成了很多社會不穩定因素,對此應引起社會足夠的重視。

老年人再婚又離婚的情況成為近年來突出的問題,這些再婚後又匆匆離婚的老人,起因往往是閃電式相識結婚。他們再婚時目的性較明確,有的是為了有個伴,有的是為了騰出舊房子讓兒子結婚,有的是為了性滿足,有的是為了對方的財產等等,不少人缺乏感情基礎,結婚後情況若與預期不符,就容易導致離婚。相處得不錯的,又往往因為子女干預等各種原因而離婚。

最近,全國婦聯對我國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4000名羣眾進行了“婚前雙方財產是否有必要公證”的大型民意調查,調查對象48.1%為男性,51.9%為女性,大體符合我國人口的性別比例,調查對象的地域、收入、年齡和婚姻狀況構成也基本符合我國人口分佈。此次調查結果顯示,中國人對婚前財產公證意見分歧很大,持支持態度的佔42.6%,持反對意見的佔57.4%。有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統計:自1979年到2004年的25年間,全國法院審理的離婚案平均每年遞增9.08%;僅2004年,全國法院審理的離婚案就達130.15萬件。據瞭解,這些離婚案中多數涉及財產糾紛。

筆者認為,離婚案件中的財產糾紛如此之多,這與夫妻雙方沒有就財產問題作出約定有很大的關係,而婚前財產協議作為夫妻財產約定的重要方式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同時也引起了法學界的高度重視。

如果老人再婚前,能夠明明白白確定各自的財產權,則可以避免婚後因財產問題而發生糾紛。確定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所有權通常的做法是:(1)子女們提出的對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遺產繼承要求,應予以支持。死者的遺產,應由包括諸子女在內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分割。(2)老人原來與子女在一起生活的,應當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產。(3)再婚雙方各自確定本人的婚前財產,婚後不再視為夫妻共有財產。這樣做的好處在於財產權明確,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又可一旦發生糾紛能夠依法處理。比如,屬於老人的財產就可不因再婚而受到子女的牽制,再婚以後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財產,不受配偶的干涉。退一步説,即使再婚後又離異,也只分割共有的那一部分財產,而屬於自己的財產不會被對方侵佔。當然,確定財產權是一件嚴肅的事,在與有關的當事人協議後應形成書面材料,並由有關人員簽字蓋章,最好到公證部門予以公證,以免過後發生爭議

三、哪些財產為夫妻一方特有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依物權法關於所有權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財產應屬個人財產。如果該財產的取得權利發生於婚前,而財產的實際取得在婚後的,也屬婚前財產,應屆夫妻個人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該規定頗值商榷。第一,該項規定創制了物權的取得時效制度,但我國現行民法尚無物權的取得時效制度,因此,該規定沒有立法根據。第二,該項規定沒有區分財產的原物與添附。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作為原物並未包含夫妻雙方的財產投入和勞務投入,若將其轉化為夫妻婚後共有財產則有悖於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則。第三,該項規定不利於人們樹立勞動創造財富的正確觀念,如果適用不當會助長有的婚姻當事人滋生不勞而獲的思想。因此,針對實際中的問題,應該特設規定,明確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特有財產,不因夫妻關係的存續而發生改變。當然,當事人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修訂案施行(2001年4月28日)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的上述規定將失去效力。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所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是專門用於夫妻一方的治療費用,應屬夫妻特有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醫療費用的支出在前,醫療費用的賠償在後,而醫療費用提前支出是用夫妻共有財產支付的,則在醫療費賠償獲得後,應扣除預先支付的部分。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方式。遺囑繼承是指按照遺囑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來確定繼承人及遺產處理的一種繼承方式。在遺囑繼承中,遺產的繼承人及其繼承遺產的數額都是由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明確指定的。國家確立遺囑繼承製度,是為了使公民能夠充分行使對其個人財產的所有權,按照自己的意志處分遺產,選擇自己忠實可靠的遺產繼承人。如果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依遺囑繼承的方式繼承所得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規定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實質上是改變了遺囑的內容,是與《民法通則》中的所有權制度、《繼承法》中的遺囑繼承製度相矛盾的,不僅違背遺囑人的意志,而且是對遺囑人對自己所有的財產享有的處分權的無理限制。遺贈也屬如此,因此,本次《婚姻法》修訂將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規定為夫妻特有財產。不過本規定似乎還不夠徹底,因為在法定繼承中,《繼承法》有關法定繼承人的範圍、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等內容,是立法者根據在一般情況下被繼承人可能具有的意志制定的,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依法定繼承取得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變相擴大了繼承人的範圍,違背了被繼承人的意志,顯有不當。

夫妻一方受贈的財產,包括受贈人接受他人贈與或接受他人遺贈所得的財產。贈與是一種合同,贈與合同是一方(贈與人)自願將自己所有的財物無償地給予對方(受贈人)所有,而對方 (受贈人)也表示接受的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受贈,包括接受遺贈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贈與(包括遺贈)的法律特徵可以看出,在贈與這一民事法律關係中,贈與人與受贈人都是確定的,是不可替代的。贈與人所以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受贈人,是由贈與人的主觀意志所決定的;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只贈與給受贈人,而不贈與其他人,包括不贈與給受贈人的配偶,都是贈與人對自己所有的財產行使所有權的一種表現形式,都是合法的。如果將夫妻一方受贈所得的財產,作為夫妻共有的財產,實際上就是對贈與人對自己所有的財產行使處分權的一種限制或否定(部分否定亦為否定),是違背贈與人意志的。而這種對贈與人處分權的限制或否定,是沒有理論依據的,也是與民法對財產所有權的有關規定相沖突的,所以,是不恰當的。本項明確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特有財產,頗值贊同。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具有嚴格的個人性質,應屬夫妻特有財產,司法實踐中,也一直將之視為夫妻個人財產。《婚姻法》本次修訂只是對司法實踐的進一步確認。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這是一個比較靈活的規定,以便《婚姻法》更好地適應變化着的形勢。

四、再婚後的財產繼承的相關法律法規

《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很多離異的夫妻,都是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到大,孩子大了也希望他們的父母下半生有一個更好的歸宿,但是不是所有的事都順意內心,如果不合適需要再次離婚,就需要我們這些當自己女的瞭解再婚父母離婚財產分割等相關法律,最後小編還是希望大家能遇到對的人,兩個人在生活中相互包容,才能走得更遠,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