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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和孩子如何分割

一、離婚財產和孩子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和孩子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二、夫妻離婚後債務可以分期嗎?

夫妻離婚之後債務是否可以分期需要結合債務的性質,如果債務本身就是分期支付的,那麼即使夫妻離婚也不會影響債務實際的履行,但是如果要求夫妻一次性支付的債務就不能分期。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離婚後不可避免地會牽扯到財產分配和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問題,一般這些問題應該是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雙方協商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就只能通過法律程序解決,任何一方到法院提起訴訟的申請。

標籤:財產 離婚 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