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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離婚財產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離婚時,雙方都需要對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也往往是雙方離婚時最難解決的問題,大多數的情況下,雙方離婚走到訴訟的程度,都是因為財產分割的問題導致的。離婚財產的分割,主要是分割共同財產。引起比較大的疑問的主要是工資收入這一塊,離婚財產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請參考下文。

一、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工資是勞動收入,只有勞動了才可以創造收入(一個人的工資標準屬於預見性尚未實際發生的收入),不屬於存量財產,不可分割;但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收入的存款餘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共同財產都平均分割,但雙方也可以協商達成分割方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財產分割原則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的規定來看,夫妻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收入屬於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工資收入的存款餘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共同財產都平均分割,但雙方也可以協商達成分割方式,所以如果離婚時有存款,一般都要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