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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的彩禮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時的彩禮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結婚時的彩禮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我國傳統的風俗習慣,彩禮是給女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從嚴格的法律角度上來説,彩禮只有在婚前給到女方時,才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後,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給小三可以追回嗎

夫妻共同財產給小三可以追回。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的所有權,不論其份額如何。

在夫妻雙方未選擇其他財產製的情形下,夫妻對共同財產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據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應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妻雙方無法對共同財產劃分個人份額,在沒有重大理由時也無權於共有期間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並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對共同財產享有一半的處分權。只有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才可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確定各自份額。

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的行為應為全部無效,而非部分無效。而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分,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程出軌單獨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也是一種無權處分行為。

當事人雖接受彩禮,但已經結婚的(領取了結婚證),離婚時如一方主張返還的,原則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雖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二是因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此處是指印給付行為導致給付人依靠個人財產及離婚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