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婚後將婚前房產賣掉再買房還算婚前財產嗎?

婚後將婚前房產賣掉再買房還算婚前財產嗎?

為了減少夫妻間的財產糾葛,我國既有受法律保護的婚前公證行為,也有相關法律對夫妻公共財產進行保護。一般情況下邊界分明不會陷入利益糾紛,但有一種情況較為特殊——將婚前房產賣掉再買房,那麼所得的房產究竟屬於公共房產還算婚前財產?

婚後將婚前房產賣掉再買房還算婚前財產嗎?

1、婚後財產與公共財產的區別: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

2、賣掉婚前財產再買房子,此時房子的所有權分類:

(一)、婚後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於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

(二)、婚後再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對於出資方應當適當予以多分。在第一種情形下,房產屬於出資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理由如下:

(1)、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相比於舊婚姻法,《民法典》突出強調對個人財產的保護,這是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後個人財富極大增長的實際而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司法解釋曾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隨着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到21世紀初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規定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因此,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也明確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婚後夫妻一方用個人財產購得的房屋,僅僅是夫妻一方個人婚前財產由貨幣形式轉化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後購置的房屋,仍然屬於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在第二種情形下,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為對於不動產權利歸屬的基本原則是公示公信原則,即不動產的權利以登記為準。如果上述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該房屋應當按照登記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説,從法理的角度來講,將婚前房產賣掉,在婚後買房,也應該屬於個人財產。但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來講,如果婚後發生爭議,證據就成為關鍵性問題。如果,對方承認房產費用的來源,就比較好辦。如果對方不承認,您就需要舉出非常充分的證據證明婚後所購房產的來源:如銀行轉帳記錄等等。

所以,如果您一定要作房產買賣置換的操作,且想要將其變成自己的私人財產,建議按照如下方法辦理:

方法一:您可以在婚前完成賣房、買房的行為,房產證只寫您一人;

方法二:在婚後,您可以讓買房人,直接將錢打入到您的一個賬户,然後買房時,直接將錢,從這個賬户轉出,然後房產證也可以只寫您一人。

這取決於您想要它屬於公共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後重置的房產登記在您的名義下就是您的私人財產,反之亦然。希望這篇文章能給各位一些幫助,有更多問題可登錄本站網站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