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分家析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

分家析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

分家析產顧名思義就是多個子女對家中的財產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子女分割完家產後,如果得到房屋等不動產往往都會去進行過户,那你知道分家析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下文做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分家析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

1、寫分家協議書;

寫一份分家析產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説明家庭成員經協商同意把全家的房屋所有權析產到家庭成員小Q的名下,簽字捺印;

2、居委會核實;

向房屋所在地居委會申請出具證明,居委會通過調查問詢,證明此事屬實,在分家協議書上蓋章,證明協議內容屬實;

3、房產測繪;

所有家庭成員帶着身份證明、分家協議書、居委會證明、房權證、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

4、房產受理;

所有家庭成員帶着身份證明、分家協議書、居委會證明、房權證、確權審批表、測繪圖,到房管部門申請房產姓名變更;按相關法定程序,房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逐一問詢家庭成員,確認無誤後受理;

5、領證;

7個工作日後可以帶着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繳費,領取房權證。

二、分家析產的基本原則是怎樣的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護房屋的整體性;

2、盡最大可能不損害房屋現有的價值;

3、採取一人獨有,在給他人金錢或其他方式的補償;

4、採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競買的方式;

6、出賣該房,大家分的價款的方式;

三、分家析產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把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與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贈與相區別;

家庭成員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而形成的家庭財產為家庭共有財產,在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時,一般應按共有人權利義務相一致和有利於生產、生活、有利於社會安定等原則,公平合理地處理。對於因父母將自己的財產處分給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而發生的糾紛,應該按贈與糾紛處理,以充分尊重贈與人的意願為原則。如果調解處理時將上述兩種情況混淆,就難以區分各當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難以在當事人之間找準平衡點。

2、把家庭共有財產與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的個人財產相區別;

對財產所有權是家庭成員共有還是個人所有,必須根據財產是為家庭成員共同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取得,還是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取得來認定。如果是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依法取得的財產,即使在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取得,也不存在共有關係。對於個人財產的處理,以歸個人所有為原則,即便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也不改變財產的性質。

3、把父母用子女給付的贍養費出資購置的財產與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相區別;

子女給付父母贍養費是法定義務,該贍養費屬於父母個人財產,父母將贍養費積累起來購置的財產,所有權屬於父母,與給付贍養費的子女之間不形成共有財產關係。對於這類財產的處理,以歸父母所有為原則,給付贍養費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後遺產分割時,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在遺產的份額上適當考慮多分。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為父母與子女的共同財產,這類財產的處理原則是:財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原則上共有人均分,但對共有財產貢獻較多的可適當多分,同時給予老年人適當照顧。

4、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成員共同財產相區別;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夫妻與家庭其他成員約定某些財產為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共同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得的財產,為夫妻與其他家庭成員的共有財產。夫妻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但這僅限於為日常生活所需而處理共同財產,對於重大財產夫妻一方不能擅自處分。夫妻因離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財產,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實需要與其他家庭成員分割共有財產時,應該遵循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和照顧子女、照顧女方的原則。

5、把家庭成員共同共有的財產與家庭成員按份共有的財產相區別;

一般來説,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關係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額。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約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額,就構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約定的份額分得財產;如果共有人不能證明按份共有,則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對各自應得份額約定不明確,則按等份原則處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財產外,對其他共有財產應綜合考慮財產的來源、共有人的情況以及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等因素予以處理。

6、把可分割財產與不宜分割的財產相區別;

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都有可分與不可分的區別,在分割時必須根據財產的性質、用途及財產所有人的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分割方法:

(1)實物分割;

共有財產屬於可分物,分割後不損害財產的經濟用途和價值的,可對共有財產進行實物分割。

(2)變價分割;

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損害其經濟用途和價值的,或者共有人對共有財產均不願意採取實物分割方法的,可將共有財產作價變賣,各共有人取得相應的價金。

(3)作價補償;

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雖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願意取得實物,有的共有人不願意取得實物的,可將共有財產歸願意取得實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實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財產的價值,給未取得實物的共有人,以相當於其實有份額的經濟補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分家析產的相關知識,小編要提醒大家,在進行分家析產的時候,財產為一人獨有的情況下,佔有財產的行為人要給其他人一定的經濟補償。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讓他們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