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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的概念是怎樣的,該如何量刑?

由於網絡電子電子行業的發展,加強了人們之間的聯繫,也給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個在虛擬的實施犯罪活動的平台。雖然在網絡上受騙而損失錢財的現象是十分常見的,但是大多數人對網絡詐騙的概念都不甚理解。網絡詐騙如何量刑呢,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

網絡詐騙的概念是怎樣的,該如何量刑?

一、網絡詐騙

(一)定義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增強自我意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現在很多網頁掛馬都為廣告方式使網友中毒,所以不要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點錯。為電腦安裝強有力的殺毒軟件和防火牆。定時更新,提防黑客侵入。

(二)手段

1、黑客通過網絡病毒方式盜取別人虛擬財產。一般不需要經過被盜人的程

序,在後門進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區傳染,使偵破時間更長。

2、網友欺騙。一般指的是通過網上交友方式,從真人或網絡結識,待被盜者信任後再獲取財物資料的方式。速度慢,不過偵破速度較慢。

3、網絡“龐氏詐騙”。一般是指通過互聯虛假宣傳快速發財致富,組織沒有互聯網工作經驗人員,用刷網絡廣告等手段為噱頭,收斂會費進行詐騙。

二、網絡詐騙新刑法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4、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

三、網絡詐騙罪怎麼量刑

網絡詐騙屬於詐騙罪的一種,可參照詐騙罪的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懲罰:

參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同時,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從立法角度説,網絡詐騙的概念是一種非法的行為,從現實生活中來説嗎,知識一種讓他人相信天下存在免費的午餐的行為。為了避免損失,我們應當瞭解一些防止受騙的辦法。為了避免司法審判,承擔刑事責任,請不要實施違法犯罪的活動。

標籤:量刑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