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行政處罰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 環境行政處罰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環境行政處罰沒有無過錯責任原則的説法,但在環境民事糾紛中可採用該歸責原則。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
2、特殊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包括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和免責事由的法定性。沒有法律條款的明文規定,不能構成無過錯責任;同時,沒有法定的免責事由不能免責。
3、特殊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行為人不必過錯。是指責任的承擔不考慮行為人是否具有過錯,在認定責任時無需受害人對行為人具有過錯提供證據,行為人也無需對自己沒有過錯提供證據,即使提供出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也應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
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無過錯責任的認定
無過錯責任的認定是: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依據上述規定定,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損害的發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規定由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特殊歸責原則;它是一種基於法定特殊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其目的在於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有效彌補受害人因特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它與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共同構成現代司法制度中侵權民事責任的三大歸責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行為人基於自身的過錯而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它是現代侵權法之基本歸責原則,可分為一般過錯責任原則和推定過錯責任原則。前者要求受害人舉證證明加害人有過錯以及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不能構成無過錯責任;同時,沒有法定的免責事由不能免責。後者要求加害人舉證證明自身沒有過錯以及自身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推定加害人有過錯。
對於環境違法的行政處罰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違法事實和造成損害後果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因環境違法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的,還需要由行政機關來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
環境監察行政處罰時限是多久?
一、環境監察行政處罰時限是多久?《環境保護法》第42條限定:因污染損害賠償提訴訟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關於環境問題的行政訴訟時效,行政訴訟法限定了兩種①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訴訟時效為15天;②直接向人民法院訴訟的...
-
環境行政處罰實施細則中規定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環境行政處罰實施細則中規定的立案標準是什麼?《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二條【立案條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應當進行初步審查,並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經審查,符合下列四項條件的,予以立案:(一)有涉嫌違反...
-
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由哪一個部門執行?
一、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由哪一個部門執行?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有三類:1、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得到明確授權,代表國家在某一領域內行使行政管理權限的行政機...
-
環境行政處罰證據知道有哪些種類嗎?
一、環境行政處罰證據知道有哪些種類嗎?1、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2、作為處罰證據的監測報告,必須有CMA標誌和監測字號。出具監測報告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監測報告應當載明監測的項目、依據,使用的科技手段、執行的標準、所採樣品的超標情況等事項,其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