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環境污染起訴的主體是怎麼規定的
一、對環境污染起訴的主體是怎麼規定的?
符合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的社會組織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基金會等,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設區的市,自治州、盟、地區,不設區的地級市,直轄市的區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第四條社會組織章程確定的宗旨和主要業務範圍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且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
社會組織提起的訴訟所涉及的社會公共利益,應與其宗旨和業務範圍具有關聯性。
第五條社會組織在提起訴訟前五年內未因從事業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受過行政、刑事處罰的,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無違法記錄”。
二、污染環境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它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一人以上重傷並且五人以上輕傷的;
(五)致使傳染病發生、流行或者人員中毒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分級Ⅲ級以上情形,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情形。
污染環境的並不是説嚴重到了一定的程度才可以追究法律責任,儘管對污染環境罪有法定的立案標準,但是污染環境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也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很少有民眾主動對污染環境提起訴訟的,所以,有關公益組織可以成為污染環境的起訴主體。
-
環境民事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一、環境民事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什麼?1、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國家保護環境的規定污染環境的行為行為人須實施了污染環境的行為,且該行為違反國家保護環境的規定。在我國,有許多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文件,行為人如違反這些規範性文件實施了污染環...
-
環境侵權責任規定包括什麼?
環境侵權的侵權責任包括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污染環境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環保部門及社會公益組織可以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間內修復生態環境。若構成刑事犯罪,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破壞生態...
-
環境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環境侵權提起民事訴訟的,由造成環境污染的一方就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發生糾紛,行為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
-
環保罰款太多能不能申請破產?
一、環保罰款太多能不能申請破產?是可以申請破產的;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82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您可以去向人民法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