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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環境污染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一、環境污染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環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為的破壞,向環境中添加某種物質而超過環境的自淨能力而產生危害的行為。由於人為因素使環境的構成或狀態發生變化,環境素質下降,從而擾亂和破壞了生態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產和生活條件的現象。

針對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辦理中的取證難、鑑定難、認定難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司法解釋《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有關環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了新的規定,以從嚴懲治和防範環境污染。根據《解釋》,致使一人以上重傷或者三人以上輕傷即構成“嚴重污染環境”,將被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類環境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環境污染會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比如:沙漠化、森林破壞,也會給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有時這種間接的環境效應的危害比當時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難消除。在全球範圍內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有大氣環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環境問題等。隨着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污染也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出現的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三、大氣污染的危害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人需要呼吸空氣以維持生命。一個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約2萬多次,吸入空氣達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氣對人體健康有直接的影響。大氣污染物對人體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表現為呼吸系統受損、生理機能障礙、消化系統紊亂、神經系統異常、智力下降、致癌、致殘。人們把這個災難的煙霧稱為“殺人的煙霧”。大氣中污染物的濃度很高時,會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狀惡化,甚至在幾天內奪去幾千人的生命。其實,即使大氣中污染物濃度不高,但人體成年累月呼吸這種污染了的空氣,也會引起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氣腫及肺癌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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