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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責任法條的彙總。

環境污染責任法條的彙總。

我國為了長遠的發展,為了給我們的子孫後代造福;也為了實現我們的可持續發展。我們的黨和我們的政府,就對環境這方面的問題表示了極其重視的態度。 在針對一些環境問題時表明了決不容忍的態度,只要一經發現就是嚴厲打擊。我國的立法者也在這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在環境污染責任法條的制定上面付出巨大努力,為我國的政府打擊犯罪提供了有力幫助。

一、環境污染該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一)、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二)、拒絕或者謊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事項的。

(三)、不按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的。

(四)、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備的。

(五)、將產生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給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條 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並處罰款。

第三十七條 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閒置防治污染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重新安裝使用,並處罰款。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處以罰款;情節較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 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業、關閉。

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責令停業、關閉,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決定;責令中央直接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停業、關閉,須報國 務院批准。

第四十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複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一條 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並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完全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並經及時採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

境污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礦產、漁業、野生動植物等資源的破壞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好的環境是我們賴以生存的保障,也是我們平穩發展的保障。由此可以看出環境的重要性。但是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很多的環境問題,我國的立法者在這方面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在環境污染責任法條的制定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這也方便了我們政府在處理環境問題時能夠有法可依,能夠針對特殊問題採取特殊手段,從而儘早的解決我們的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