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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哪些內容

環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哪些內容

一、環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哪些內容

環境污染防治法是為了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制訂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 處理固體廢物的原則。國家鼓勵、支持開展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鼓勵、支持綜合利用資源,對固體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並採取有利於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鼓勵、支持有利於保護環境的集中處置固體廢物的措施。

二、環境污染糾紛需注意什麼

1、舉證責任,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原告不需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2、訴訟時效,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算。

三、哪些人有權對環境污染提起民事訴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起訴必須 符合的條件之一是:“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 人和其他組織。”

根據此規定,一般的民事訴訟必須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才可提起;任何人不得對與自己無關的財產主 張權利。這種對起訴資格的限制是不能運用到環境民事訴訟中 的。因為環境要素是人類共享的公共財產,任何人都不可能對其 具有專屑權和排他權,因而也不可能是直接利害關係人。這樣, 當有人污染破壞環境時,便無人可對致害行為提起訴訟,但環境 保護又和任何人都有關係。為解決這一矛盾,我國《環境保護 法》第6條明確規定: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綜上所述,為了保護環境,國家鼓勵、支持開展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也鼓勵、支持人們綜合利用資源,對固體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以上便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環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哪些內容”全文。如果您還有關於損害賠償相關的疑問,歡迎您到本站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