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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和代理的區別有哪些

寄售是一種有別於通常的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由寄售人(委託人或貨主)先將準備銷售的貨物運往國外寄售地,委託當地的代銷人(受託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寄售人在當地市場上進行銷售。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範圍內代表其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第二十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寄售和代理的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