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家不開發票能否拒絕支付適用租賃合同的抗辯權
一,有關商家不開發票能否拒絕支付適用租賃合同的抗辯權
本糾紛涉及租賃合同中後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二,合同後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需滿足以下條件:
1、當事人因同一法律關係互負債務,在履行上具有關聯性,形成對價;
2、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
3、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
4、後履行一方債務已屆清償期。然而,並非所有違反合同義務都會產生抗辯權。開具發票只是從給付義務,不影響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對租賃合同關係類型亦不具有決定性作用,其違反合同的內容不能產生抗辯權。
(一)抗辯權按其是否從屬於主債權而存在,可以分為獨立抗辯權和從屬抗辯權。獨立抗辯權是指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債權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債權請求權時,有對請求權予以抗辯的權利。比如時效完成抗辯權、先訴抗辯權。而從屬抗辯權則是指有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自己必須有請求對待給付的債權,此抗辯權只是從屬於自己的債權而存在,本質上起擔保作用,因而此債權一旦消滅,則其抗辯權也隨即消滅。比如同時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是。從屬抗辯權只是就有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的債權而言具有從屬性,但就另一方的債權而言則沒有從屬性。
(二)抗辯權按其行使效力的強弱不同,可以分為永久抗辯權和一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又叫消滅抗辯權、毀滅抗辯權,是指抗辯權的行使可以永遠拒絕相對人的請求權的效力。在訴訟上表現為可使原告的起訴受到駁回的判決。比如時效完成抗辯權。權利人在法定時效期限內不向義務人積極主張其債權,時效期限屆滿,即不能再請求強制義務人履行債務;如果權利人提出該請求,則債務人即享有時效完成抗辯權,拒絕權利人的請求,此時權利人雖然仍有債權請求權,但是義務人可以永遠地反覆地行使抗辯權,而使權利人的債權無法通過行使請求權來實現。一時抗辯權,又叫延緩抗辯權、延期抗辯權,是指抗辯權的行使可以暫時地拒絕相對人的請求權效力。比如同時履行抗辯權,一方當事人在相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可行使抗辯權暫時拒絕相對方的請求。
抗辯權對於當事人來説是自己利益維護的重要方式,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實際的情況,妥善的利用法律上的規定,這樣自己的事情處理就會在具體的程序上的得到法律上的保障,自己不需要在有關操作上存在疑慮,只要自己的情況是具體屬實的,就可以處置。
-
確認行政協議無效屬不屬於民事糾紛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判斷是否為民事糾紛要根據起訴的內容來判斷,通過雙方的身份是不能夠判斷是否民事糾紛的,雙方如果是平等地位,那麼就是屬於民事糾紛案,雙方如果處於非平等地位那麼就是屬於行政糾紛案,具體屬於什麼性質要根據其內容來判定。法律依據:《中華人...
-
籤合同時未成年如何辦
律師解析:根據情況判斷:1、籤合同時未成年如果是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且籤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條件就是有效的;2、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籤合同是無效的;3、八週歲以上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籤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
-
五種無效合同具體是指哪些?
律師解析: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的分別是: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和八週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
惡意阻礙合同生效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律師解析:如果是惡意阻礙合同生效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法律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如果是惡意阻礙合同生效的,合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