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效力

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合同應該如何辦?

當事人死亡後合同是否繼續有效,應當區別對待。首先,從維護交易便利和確保交易安全的角度來看,單純的財產合同(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死亡不應影響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未分割租賃物所有權的變更,不影響與前一次租賃相同的效果。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如何進行繼承的,應當依法清償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法定繼承人不放棄繼承財產的,應當繼續履行出租人(即繼承人)在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其次,對於帶有個人依賴關係的合同(如服務合同),一方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終止。因為簽訂這樣的合同一般都是根據對方的經驗、能力甚至性格來簽訂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的死亡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仍然沒有終止,那就違背了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真實意願。

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合同應該如何辦?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根據合同性質的不同,個人依附合同屬於不可轉讓合同。同樣,其繼承人也不應繼承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因此,這種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應該隨着合同主體的死亡而終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2)未經雙方同意不得轉讓;(3)法律不要求轉讓。

標籤:死亡 一方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