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很有可能因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其中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違約,在這樣的情況下因為並不屬於對方故意違約,因而一般也是無能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那麼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都有哪些呢?瞭解這方面的內容,對合同的履行也是有幫助的。
一、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相應地免除或減輕責任。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為使不可抗力的範圍具體化,我國有關法律作出了專門規定,具體有如下幾種:
第一,自然災害。我國法律認為自然災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儘管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已不斷提高了對自然災害的預見能力,但自然災害仍頻繁發生並影響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阻礙合同的履行。所以,我國法律將自然災害作為不可抗力是合理的。因自然災害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應使當事人被免除責任。
第二,政府行為。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後,政府當局頒發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如訂立合同以後,由於政府頒佈禁運的法律,使某些運輸合同不能履行。
第三,社會異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發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罷工、騷亂等。這些行為既不是自然事件,也不是政府行為,而是社會中人為的行為,但對於合同當事人來説,在訂約時是不可預見的,因此也可以成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按照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且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二、適用不可抗力應注意什麼
有關當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適當的證明條件。對方接到通知應及時答覆,如長期拖延不予處理,也要負違約責任。
2、要認真分析事故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條款約定範圍,如不屬於合同規定範圍時,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處理。
3、根據事故的性質、影響履約的程度等具體情況,適當地處理在履約中發生的各種情況。
在看完了上文內容之後,大家應該知道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有哪些了吧,主要包括了自然災害、政府行為以及社會異常事件。而在出現不可抗力的時候,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需要及時的通知對方,以減少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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