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違約

合同約定違約金明確有必要嗎?

合同約定違約金明確是非常有必要的,對合同簽訂一方當事人來説,約定違約金是沒有在合同張法律規定的違約,而此時有沒有事先明確約定違約金,那麼當事人就不用賠付違約金,這樣很明顯會被鑽漏洞,因而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雙重保障,不要嫌麻煩,這樣才能有效避免日後可能產生的財務紛爭,下面本站小編將給大家闡述一下。

合同約定違約金明確有必要嗎?

合同約定違約金明確有必要嗎?

最好明確。違約金有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之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的是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徵:

(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

(2)違約金是—種違約後的補救措施;

(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換言之,只要當事人無特別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行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當事人不得在支付違約金後而免除履行主債務的義務(《民法典》第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三款)。

1、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

2、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應注意不同時期的計算參考依據

3、合同當事人明確約定適用地方規章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執行。

4、對約定違約金和罰款的,或只約定罰款的,只要其金額不超過未履行部分總額的,可將罰款視為違約金處理。

上文中,小編從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的兩個不同角度分別進行了比較,相信大家對於這兩個違約金都有了基本的瞭解了,所以我們在擬訂合同的時候還是謹慎為上,可以制定雙重保障,千萬不要忘了合同約定違約金明確,這樣對合同簽訂的雙方彼此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畢竟啊誰也不想承擔違約情況下帶來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