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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簽約3年違約金怎麼給?

一、和國企簽約3年違約金怎麼給?

國企簽約3年違約金怎麼給?

辭職一般無需承擔違約金,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的,並且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是應當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在兩種情況下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培訓費用時可以約定違約金,並且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2、用人單位給付勞動者競業限制經濟補償,並且規定了競業限制的時間不得超過兩年。

除了上述兩種情況,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約定違約金都是違法的。

二、企業將員工辭退怎麼補償?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抄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三、哪些情況下企業辭退員工無需賠償?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開除員工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回,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綜上所述,員工入職國企,簽訂勞動合同,會寫清合同期限,不管是幾年的合同,員工都享有辭職的權利。當然,如國企在合同中約定服務期及競業限制,員工違反規定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向企業支付違約金。員工可以和國企協商違約金數額,過高的話可以提出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