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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定金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都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嗎?

      通常情況下我們簽訂的買賣合同當中包含違約金的條例以及購房合同中約定的購房定金之説。舉例來説若賣方後悔不賣,就相當於沒有按照規定約定定金,要是有一方並沒有履行該合同的約定,非常有可能是要雙倍的返還該定金金額。

約定定金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都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嗎?

      第一,雙方可以在簽訂的合同當中約定違約金的條例,若發現有一方並沒有按照約定履行,根據區分不同的對象來確定是否雙倍的返還該定金金額。

      按照條例 ,若約定好違約金之後其中一方並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的需要承擔以下的合同義務:

      1.收定金的這一方沒有履行約定內容時,應該雙倍的返還該定金金額

      2.付定金這一方沒有履行約定內容時,沒有權利返還該定金金額。

      因此,只有是收定金的這一方沒有履行約定內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該定金金額,其他人都是沒有權利的。還有付定金一方若是簽完合同之後後悔是拿不回來已經支付的定金的。若是因為不屬於支付方的責任的一些事情未能成功簽訂買賣合同,收定金方應該把支付方的定金返還。

      總結來講,不屬於支付方的責任的一些事情就是指雙方簽訂合同之前定製的合同條款並沒有讓雙方達成一致,因為會導致支付方沒有同意籤該合同。

      最後,在合同當中有定金一説,收定金的這一方沒有履行約定內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該定金金額。若是因為雙倍返還該定金金額較為大而收定金拒絕雙倍返還金額,建議還是需要找專業的律師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