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離職報告還要提交嗎?
隨着我國各項法律的不斷健全,在勞動法中就規定了勞動者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後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關係還需要提交離職申請書嗎?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無需在3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
一、正式員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嗎
1、合同到期後可以立即走人。
2、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
3、這是用人單位自己在勞動合同的管理上沒有到位,用人單位自己有責任提前徵詢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現在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你已經不屬於該單位的人,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違法,你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維權。
二、勞動合同到期證明
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是否要提前提出離職的申請,因為在簽訂了勞動合同後,雙方都不可以隨意的解除勞動關係,如果用人單位要解除關係,是要支付賠償金,如果是勞動者要解除關係,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
-
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
一、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集體合同訂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集體協商的內容、時間、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商定;集體成員意思表示真實;集體合同的期限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內,雙方代表可對集體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定金與訂金意向金哪個能退,什麼是意向金?
一、定金與訂金意向金哪個能退1、一般原則是訂金可以退,意向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2、但定金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返還:(1)給付定金不履行合同義務的;(2)無權請求返還定金;(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4)約定雙倍返還定金。目前我國在我國的法律上,訂金這個概念...
-
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如何返還,定金與保證金有什麼區別
一、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如何返還定金合同無效的,收受定金的一方返還定金,如果因一方過錯造成定金合同無效的,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
-
民法典中租賃合同解除應提前多長時間
一、民法典中租賃合同解除應提前多長時間租賃合同的期限約定不明確,一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應該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前通知對方當事人。而合理期限依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是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的法律後果】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