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廠裏合同到期不籤合同賠錢嗎

在我國的勞動市場裏,勞動者進行相應的勞動時就應該得到用人單位的合法保護,和相關的責任義務。如勞動者在進行工作期間用人單位,不進行及時的簽署勞動合同,勞動者會得到那些賠償呢。下面小編就廠裏合同到期不籤合同賠錢嗎,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相關的解答。

廠裏合同到期不籤合同賠錢嗎

一.用人單位不及時籤合同的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超過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了按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外,還將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人們俗稱的長期合同。

二.哪些條款勞動合同必備

1、用人單位的名稱是指用人單位的全稱;根據《合同法》規定,住所是指用人單位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規定或公司章程規定,代表用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主要負責人應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夠代表用人單位行使職權的人。

2、勞動者姓名應是勞動者户口登記和身份證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勞動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體地點;外出務工人員一般登記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證件是能夠證明勞動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證件,如護照。

3、勞動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經過協商一致而確定下來的,用人單位提供工作崗位,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期限。也就是從何時起至何時止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

4、工作內容是指勞動者要用人單位具體從事什麼勞動,在什麼地點勞動,怎麼提供勞動,從事幾項勞動工作等;工作地點就是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具體的工作場所,包括:場所位置、環境、條件等。

5、工作時間是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具體時間段,工作時間一般以小時計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時、每週工作多少天數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數等,法律明確規定了工作時間的計算方式,超過法定的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加班費。休息休假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休息是指勞動者免於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自行支配的時間,休假是勞動者帶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間隙休息、日休息、週休息、法定節日休息、探親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6、勞動報酬是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相應給付勞動者的貨幣。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交通費、電話費等

7、社會保險是指是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對勞動者在其生、老、病、死、傷、殘、失業以及發生其他生活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是一項法定的、要求勞動者及用人單位強制參加的社會保障制度,它是國家對勞動者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勞動者應享受的基本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或以與勞動者約定為由,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法定義務。

在沒有簽訂的期間。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超過一年的視為簽訂無定期合同,就是人們所説的長期合同。這類勞動合同是保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有效文件,雙方都應該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