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企業合夥人佔地產生合同糾紛怎麼辦?

一、企業合夥人佔地產生合同糾紛怎麼辦?

企業合夥人佔地產生合同糾紛怎麼辦?

合夥人佔地產生合同糾紛應如下處理:

(1)協商解決;

(2)通過第三者調解解決;

(3)申請仲裁: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途徑解決: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的方法解決。仲裁的具體方式又包括社會團體仲裁。社會團體仲裁指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約定,對於現在或者是將來會發生的一定的合同糾紛,由社會團體以內所設立的仲裁機構予以仲裁,該種仲裁的裁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廣義上的民間仲裁,也是包含該種仲裁在內的。

二、合夥協議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嗎?

合夥協議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合同當事人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合同糾紛本質上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當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民事手段解決。民事訴訟方式不同於行政訴訟方式和刑事訴訟方式。行政方式通過行政手段直接介入合同糾紛,不符合法律上的平等理念。刑事途徑是國家以刑事手段解決合同糾紛。一旦合同需要通過刑事手段解決,就不能稱之為合同糾紛,而是刑事案件。

合夥合同糾紛應該按照合夥人出資的比例或者是協議中的約定,用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的責任。全部的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金額,對外應該負有連帶責任;對內應該按照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承擔相應的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分別承擔;協議中沒有規定債務的承坦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好的或者是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進行承擔。

合夥協議糾紛屬於合同糾紛的範疇,在本質上是一種民事糾紛,處理這種糾紛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行政手段無法直接的介入合同糾紛,不符合法律要求,而行使手段所處理的不是合同糾紛,而是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