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包括哪些?
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關係構成要素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是房屋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即合同法律關係的參加者或者當事人);第二是房屋合同關係的客體(即房屋);第三是房屋合同關係的內容(買賣房屋的主體應當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
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與一般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一樣,在我國包括了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其中,能夠成為合同法律關係主體的自然人主要是指有生命的人。自然人在我國主要包括了公民、外籍人士以及無國籍的人士。自然人基於出生而成為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但是並不是所有自然人都能夠訂立合同。能夠訂立合同的自然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以及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成為合同法律關係主體的法人,應當享有同樣的民事權利能力,以及民事行為能力。其他組織主要是指法人的分支機構、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在我國,這些組織也能夠成為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
2、房屋買賣合同的客體
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房屋買賣中的房屋屬於物的部分,因此,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
3、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
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包括合同一般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式。
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關係構成要素同一般買賣合同關係一樣,都包括主體、客體與內容三個要素,三個要素之間密不可分,一同構成了房屋買賣這一民事法律關係。
二、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房屋出售方必須具備該房屋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均不能簽訂買賣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在買賣雙方所附條件未實現之前其房屋買賣不能成立。任何一方以欺詐、脅迫、誘騙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或者雙方串通損害第三者利益的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
4、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通過劃撥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房屋買賣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才能簽訂合同。
5、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需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合同文本。
一般來説,在合同之中都會包含合同的主體、客體以及內容三個要素,而房屋買賣合同既然屬於合同的一類,那麼在合同之中也需要包含這三方面的內容。如果在某房屋買賣合同之中包含了此三類要素,那麼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關係構成要素就齊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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