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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定金合同協議有什麼規定?

房屋租賃定金合同協議有什麼規定?

1、《民法典》規定,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20%。各地的行規也不盡相同。比如2000-3000每月的房子,交個300,500的定金就夠了,可是每月房租過萬的房子,交個三五百就不行了,顯示不出租房的誠意。

2、建議根據不同的房子,交定金的數額在10%--50%之間。喜歡的房,搶手的房就多交點定金,甚至直接籤合同,一般的房子可以少交點。

3、簡要介紹一下定金罰則:定金罰則即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4、要選擇合法的、信譽度較高的房屋中介機構,可以在網上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詢所選中介機構的登記情況和信用情況,並認真查證其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通過有租房經驗的人瞭解公眾對該中介機構的評價。

5、事後如果覺得不太合適的話,需要退還定金,首先要和中介好好溝通,説明情況。如果直接現場投訴,可能會失敗,去房地產交易網上投訴,投訴會派發到區縣建委,不敢不受理。

6、不要輕信中介的信口雌黃,一定要實地考察房屋環境。要搞清楚所租房屋是與房東簽訂合同,直接與房東發生租賃關係;還是與中介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不與房東直接發生關係。

7、簽約時要查看房產證複印件及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或委託書。最重要的一點,必須注意中介公司是否與原房東簽署了房屋租賃代理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原房東允許中介代辦房屋租賃手續、並代收房租的條款。

8、如果雙方有約定定金的,注意不要書寫錯誤為訂金,兩者的法律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義的,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則須雙倍退還定金。

定金一般是在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是在房屋買賣合同之中會出現的內容。根據法律規定,定金只要不是繳納方違反合同義務,是由於收受方違反了合同中的義務的話,都是可以進行退款的,並且還可以要求對方對繳納的定金進行雙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