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同不履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建築工程合同不履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方不履行合同內容,屬於《民法典》規定的違約行為,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當對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瑕疵的,可以根據《民法典》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形式可以分為:
1.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指由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方式。
2.採取補救措施:主要是指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賠償損失,即債務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依法賠償債權人所受損失的責任。我國《民法典》上的賠償損失是指金錢賠償
4.定金責任:《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5.違約金責任,又稱違約罰款,是由當事人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也可以表現為一定價值的財物。
二、建築工程合同不履行的解決方式
首先可以先雙方協商解決;
其次,可以按照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中對於施工方不履行合同的條款約定,追究施工企業的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在建築工程領域,不管是建設方、施工方還是材料供應方,都存在應各種各樣的原因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於《民法典》規定的違約行為,合同雙方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可以依法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
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
一、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
-
合同詐騙主要類型有什麼
一、合同詐騙主要類型有什麼合同詐騙主要類型: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接受對方給付的...
-
民法典中贈與合同簽訂後可否撤銷
一、民法典中贈與合同簽訂後可否撤銷贈與合同想要撤銷必須要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而且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
-
民法典中合同終止後能否追訴對方違約
一、民法典中合同終止後能否追訴對方違約民法典中合同終止後能追訴對方違約。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但是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合同中關於違約金條款、定金條款的效力。因此,合同終止是可以追究違約金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條合同...